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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本科生优秀个人、单项奖学金、优秀班集体评选通知

  根据我校评优奖励的相关规定,现组织开展 2022-2023学年本科生优秀个人、单项奖学金、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。现将具体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项目

1. 优秀个人:

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

2. 优秀集体:

先进班集体、2022/2023 学年第二学期优良学风班

3. 单项奖学金

二、评选办法

本 科:

1.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按照《盛大彩票平台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(修订)》(校学[2021]10 号)执行。

2. 优秀个人按照《盛大彩票平台本科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》 (校学[2011]第 16 号)进行评选。

3.“优良学风班”按照《盛大彩票平台“先进班集体”及“优 良学风班”评选办法》(校学[2021]11 号)进行评选。

4. 综合素质奖学金、单项奖学金按照《盛大彩票平台本科生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(修订)》(校学[2020]11 号)进行评选。

三、具体流程

1.学院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选办法,组织本学院符合条件的班级和个人进行申报(申报表见附件),资格审核,组织答辩,按比例确定本学院获奖个人及集体名单。将各类获奖名单按文件要求向全院学生进行公示,公示后将名单和申报材料上报至学生工作部;

2.学生工作部根据申报材料对各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,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获奖资格,缺额不递补;

3.召开校级评审会,评议确定最终获奖名单,将各类获奖名单按文件要求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
四、时间要求

所有材料于9月18日交到主楼205办公室。

(一)优秀个人材料包括:1.优秀个人登记表(一式 3 份);2.成绩单;3.班级《优秀个人汇总表》现场核对综测排名并填写《优秀个人申报汇总表》。

(二)单项奖学金(举办时间为 2022.9.2—2023.5.10)材料包括: 1.《盛大彩票平台本科生单项奖学金(个人/集体)申请表》(包括特殊荣誉); 2、《盛大彩票平台本科生申报专利(发表论文)奖励申请表》; 4.《盛大彩票平台学生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》(附班主任签字的成绩提升证明),现场填写《单项奖学金汇总表》、《学院论文奖励申报汇总表》、《学院发明专利奖励申报汇总表》、《盛大彩票平台学生学业进步奖学金汇总表》; 5.学生申报各类奖项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。

(三)优良学风班申报班级材料(包括学生手册的具体量化要求)

五、评选要求

1.参评同学必须是取得我校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的在校本科学生,借读、休学的同学不参评上一学年的奖学金及优秀个人。 综合素质测评和优秀个人、奖学金的评定按学生当前所在班级参评。

2.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。

3.2022级同学入学教育考试中无故缺考、不及格的,不得参评大一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和优秀个人。

4.重新编班不够一整个学年的班级,不参评先进班集体;因专业分流班级重组或解散的班级,参评“优良学风班”只获得荣誉称号,不再颁发奖金。

5.单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(1)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、文体活动奖、特殊荣誉奖: 学生依据认定后的《2022年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赛事定级表》, 携带《盛大彩票平台本科生单项奖学金(个人/集体)申请表》、证书原件(集体项目需提交参赛队伍所有成员的证书)、证书复印件1份至本学院学生科进行申报。证书原件审核后返回给学生(电子稿学院存档)。申请表、证书复印件审核后学院存档。(2)论文及专利:学生取得专利证书时间及论文发表时间在2022.9.2—2023.9.1。学生填写《盛大彩票平台本科生申报专利 (发表论文)奖励申请表》,同时向学院学生科提交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(原件退回)或所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(刊物退回)。(3)学业进步奖: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《盛大彩票平台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》,报学院学生科。评选条件中的学分绩点指入学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。 (4)如果申报集体项目的成员跨不同学院,集中在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。上半年已申报的项目,不得重复申报。(5)在同一类活动中,同一人或团体在同一年度只可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,以最好成绩申报。(6)若取得名次的比赛为上一级比赛的选拔赛,则不能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。 (7)竞赛奖项如设特等奖,按一等奖奖励;一等奖、二等 奖则分别按照二等奖、三等奖奖励。(8)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项目,不再参评本科生竞赛奖励奖学金。

(三)其他要求

1.学院根据实际情况,自行确定学院评审流程的时间节点,务必保证班级、院级两级公示期的时长,并确保公示范围面向全院学生。

2.为保证毕业生离校前能顺利完成奖项评选及奖学金发放工作,各班务必严格遵守材料上报时间节点。

3.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,将取消获奖资格并依据违纪处分办法给予处分。 

4.毕业离校前有违纪或不文明行为的获奖人员,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,名额不递补;校级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人员,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,名额不递补。


我院

2023年9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