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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

根据我校评优奖励的相关规定,现组织开展2022-2023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奖学金的评选工作。现将具体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项目

综合素质奖学金

二、评选办法

1.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按照《盛大彩票平台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(修订)》(校学[2021]10 号)执行。

2.综合素质奖学金《盛大彩票平台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(修订)》(校学[2020]11 号)进行评选。

三、具体流程

1.学院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选办法,组织本学院符合条件的班级和个人进行申报(申报表见附件),资格审核,按比例确定本学院获奖个人及集体名单。将各类获奖名单按文件要求向全院学生进行公示,公示完毕后将名单和申报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;

2.学生工作部根据申报材料对各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,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获奖资格,缺额不递补;

3.召开校级评审会,评议确定最终获奖名单,将获奖名单按文件要求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。

四、时间要求

9月8日之前完成各班的综合素质测评,将各班测评结果进行班级公示(公示期为三天)。9月8日将材料交到主楼205办公室。

材料包括:1.《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》(个人和班主任签字,并对班级上学期有挂科(包括体侧补测和缓测)和排名不够专业20%的学生进行备注)2.《盛大彩票平台综合素质奖学金班级评议结果报告》(签字背面附班级公示照片),上交材料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更改,所以请务必做好班级公示。

五、其他要求

1.班级根据实际情况,自行确定班级测评时间节点,务必保证班级公示期的时长,并确保公示范围面向全班学生。 2.为保证国家奖学金和优秀个人评选工作,各班务必严格遵守材料上报时间节点。 3.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,将取消获奖资格并依据违纪处分办法给予处分。 4.学生在评审期间有违纪或不文明行为的获奖人员,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,名额不递补;校级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人员,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,名额不递补。

我院

2023年9月5日